科技组织
英国政府科学与技术委员会
The Council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2020-09-30        编辑:段玉蕤

一、CST的设立背景、定位与依据


(一)英国政府科学咨询体系与CST  

探索构建“证据驱动型的决策”(evidence-based policy making)机制是英国政府坚持的长期目标。

与科学决策的政府使命相协调,1964年英国任命了第一任政府首席科学顾问(GCSA,Government Chief Scientific Adviser),2002年以后在内阁部委推行部门首席科学顾问(DCSA,Departmental Chief Scientific Adviser),并以首席科学顾问为核心形成了一整套服务于国家决策科学化与民主化的政府内部科学咨询机构。

包括服务于首席科学顾问的政府科学办公室(Government Office for Science, GO-Science),内阁层次的、直接向首相提供科学咨询建议的科学与技术委员会(The Council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ST)和部门层次的部门科学咨询委员会(Departmental Science Council/Committee, DSAC),在国家最高层次提供独立的政府决策科学咨询。

英国政府科学咨询制度注重通过适当的政府内部机制设置将科学、技术、工程、社会科学以及颠覆式创新等各个领域的专家纳入政府科学咨询体系,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机制就是“科学与技术委员会(CST)”。而实现科学顾问与咨询机构去政治化、去行政化被认为是提高政府科学咨询意见的独立性与科学性的重要途径。

CST设置于1993,它的前身是英国政府的Advisory Council for Applied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ACARD,1976-1987)和1987年设立的Advisory Council 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ACOST,1987-1993)。相比于行政色彩较浓的ACOST,CST属于非部门公共组织(Non-departmental Public Body)。

为了进一步提高科学咨询的独立性、开放性和透明度,扩大来自业界与学界专家的参与度和影响力,提高政府科学咨询体系的社会公信力,对标科技前沿,突出政策优先性,同时减少政府开支,CST实现了由政府提供行政和活动经费支持,由来自社会各界的专家向首相提供独立科学咨询意见的政府科学咨询机制。

(二)CST的定位与设立依据  

CST是政府在科学、技术、工程、社会科学和颠覆性创新方面的咨询组织。CST为最高级别的政府工作,针对跨部门的、战略性的科学与技术议题直接向首相报告。CST由英国商务创新与技能部(BIS)赞助,并由设在政府科学办公室的秘书处提供支持。

英国政府内部机构通过不断的改革服务于政府决策科学化与民主化的目标,并以政府白皮书作为行动指南。

1993年英国政府发布的《实现潜能—关于科学、工程和技术的战略》是较早的关于科学与技术政策的政府白皮书,直接促成了包括CST的成立在内的一系列政府机构改革。随后的一系列政府报告则不断论证政府科技咨询机构的必要性和工作重点。

1999年英国的《政府现代化白皮书》提出,“政府对于决策者期待更多。更多新的想法,更多对僵化办事模式的质疑,以及在决策中更好地使用证据和研究,和更好地专注于能实现长期目的的政策。”

内阁办公室在1999年发布的《21世纪的专业政策制定》的报告指出好的政策制定具备九大特征,并大多都指向对证据更好的使用或者为提高证据的有效使用创造条件。


2002年的“Investing in Innovation”的白皮书为提高政府的科学能力提出了许多建议,包括部委应当公布科学与创新战略,并任命首席科学顾问。

2004年7月政府发布了科学与创新的十年框架(2004-2014),定义了部门之间有效管理科学与研究的八大特征,将科学家、科学建议和证据置于政策制定的核心。

二、主要职能


(一)CST针对战略性科学与技术政策问题向首相提出建议  

1.科学、技术和颠覆创新所带来的机遇与风险,利用水平扫描来突出以下议题:科研与科学能力,创新与经济,健康与品质生活,可持续发展与适应能力;


2.科学、工程、技术与数学(STEM)如何能够在英国得到持续发展,既可以通过教育和技能,也可以通过国际合作;

3.政府对于科学与技术的优先考虑(priorities)应该是什么;

(二)CST 2017-2018的优先项目包括:  

1.创业教育

2.机器人、自动化和人工智能

3.科技公司的资本市场

4.生命历程中的技术

5.工业战

围绕这些议题,CST以公开信件和报告的形式向首相提出了大量的咨询意见,并得到首相的答复。

三、人员组成


(一)人员选任  

首相任命或再任命CST成员。CST成员的选任需要遵循政府人事办公室的公职人员任命指南。成员任期一般为三年。一般情况下,只要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双方均可提前终止任职。如果成员有任何严重违规行为,任期将会被立即终止。

成员可能被要求延长一个任期,但最长任期不能超过十年。成员绩效评估不满意的话将不能延长任期,但绩效也不保障能够必然获得再任命。再任命程序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在未来几年CST可能需要的专业之间的平衡;

2.确保CST成员定期得到更新的需要;

3.保证专业性和连贯性的需要;


4.避免所有成员同时离任的情况发生。

(二)人员组成  

CST成员由政府内部科学顾问和独立的外部成员共同组成。人员设置最有特色的是CST设有两个主席:政府科学顾问(GCSA)和另外一名独立主席(Independent Co-Chair)。

独立主席最能对外代表CST独立科学咨询组织的形象与定位。目前CST由政府首席科技顾问Patrick Vallance和来自曼彻斯特大学的独立主席Professor Dame Nancy Rothwell联合领导。

 
1    
独立主席    

   

独立主席要求每月有3-4天的时间投入CST的工作之中。独立主席承担对外提升CST在政府内部与外部的形象、CST发言人和倡导者的重要职责。其他职责还包括:

(1)制定CST的工作项目流程;

(2)与政府、政府首席科学顾问、政府部门部长和官员合作和联络;

(3)同意与政府首席科学顾问的会议议程;

(4)指导秘书处在CST会议中间和间隙推进CST的工作。

2    
政府首席科学顾问主席    

   

CST的GCSA联合主席协助CST与部长、部门首席科学顾问及其他人之间的联系,职责包括:

(1)针对政府对CST所提建议的可能回应建议CST;

(2)主持讨论关于向政府所提建议的传递和影响的会议;

(3)帮助CST获取政府信息。

3    
CST其他成员    

   

CST的其他19个独立成员均来自产业界和学术界,均是科学、工程和技术领域的高级专家。现有专家成员中除了来自工程、计算机、生物、医药学等方面的专家,还有历史学家、金融专家和具备社会与自然科学跨学科背景的专家学者,高智专家NGO组织负责人、企业家等。其中2017年首相新任命的CST成员如下:

Professor Sir David Cannadine, President of the British Academy

Suranga Chandratillake, General Partner at Balderton Capital

Professor Dame Ottoline Leyser, Director of the Sainsbury Laboratory

Professor Max Lu, President and Vice-Chancellor of Surrey University

Professor Joyce Tait, Director of the Innogen Institute, University of Edinburgh

CST会议向非成员公开,会邀请非成员参与关于某项具体工作的小组会议讨论。CST广泛地与政府高级公务员以及来自业界和学界的专家针对科学与技术问题展开讨论。2017年的主要嘉宾包括:

Antonia Romeo, Permanent Secretary, Department of International Trade (DIT)

Professor Sir Alan Wilson, CEO, Alan Turing Institute

Melanie Welham, CEO, Biotechnology and Biological Sciences Research Council (BBSRC)

Professor Jane Elliott, Chief Executive, Economic and Social Research Council (ESRC)

Ruth McKernan, CEO, Innovate UK

4    
CST秘书处    

   

CST秘书处的主要职责是支持CST的工作。秘书处对CST流程和程序,以及针对应当引起关注的新问题,向CST提出建议。秘书处在任何时候都必须尊重CST的独立性。秘书处的职责包括:

(1)支持CST的两位联名主席和分组的组长;

(2)在CST会议之间与联名主席和分组组长一起管理CST工作;

(3)组织会议;

(4)收集和分析信息,起草和记录结论和建议;

(5)记录CST和项目小组的会议;

(6)代表CST与其他政府部门以及非政府组织建立联系;

(7)管理CST成员的相关利益申报记录;

(8)管理预算;
(三)成员管理  

CST成员没有薪水,但是他们的差旅费可以报销。所有成员需要确保他们接受的礼物和款待经得起公众监督。

CST的成员被要求申报可能影响他们的独立判断的公共职务以及个人、政治或商业方面的利益,并保持不断更新。如果某一成员针对某一议题存在冲突利益,应当提前知会CST主席并回避针对该议题的讨论。

CST成员被要求就其可能影响其在CST履职的新的任职情况通知CST主席。即使这项信息没有改变,成员每年也应当进行报告。

CST成员应就其接受某项政党的重要职务向主席报告。并应意识到其CST任职可能因此而提前终止。如果成员在CST任职期间,接受英国议会或欧洲议会的选任,则需要从CST辞职。

“Official Secrets Act 1911 to 1989”条款适用于CST成员。未经授权的信息披露或不当使用,可能导致CST任职的终止。

四、工作机制


(一)CST与政府的合作  

CST每年有四次定期会议,分别在三月、六月、九月和十二月。CST的工作项目由成员通过与政府的讨论形成。CST具有议题设置的独立性。

政府可以要求CST讨论特定的议题,但是CST并没有义务同意政府的议题,如果CST认为其他的工作具有更高的价值。CST在个案研究的基础上决定每个项目的方式。CST有权以其认为最好的方式向政府提出建议,如通过会议、信件或者公开的报告。

首相就其想要获得建议的问题与CST定期达成一个问题框架,并确保CST具备提供建议所需的充分的信息。CST需要对首相的咨询需求做出回应,该回应也可以是对咨询必要性的否定。

CST也会主动提出咨询议题和建议,并与首相协商是否有必要针对某一议题作进一步的研究。在CST的常规工作之外会留有回复首相紧急咨询需要的空间。

CST与政府的关系应当建立在公开与透明基础之上,互相尊重对方的角色和职责以及CST的独立性。在信息收集和随后的建议环节,CST均应当针对其项目进程与政府保持良好的协商与沟通。

保障CST独立、无偏见的工作形式以及保持CST与政府适当的距离,是非常重要的。但同时,保持CST与政府之间清晰的沟通渠道,使政府在收到建议报告时有所准备也是非常重要的。

CST也会充分利用GCSA、秘书处与政府保持密切的信息互通和合作。同时,CST会以定期会议和书面交流的形式与首相保持沟通。

(二)CST建议  

CST会议形式是多样的,工作坊、头脑风暴、分组讨论以及较正式的会议等,均可以用来自由交流观点。CST会议尽量保持开放,但是CST建议的产生可以具有机密性,如果这样更加有用的话。CST应当力争在提高其对政府的影响力的同时,提供其在科学技术界的影响力。


成员应当尽量就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而出现异议时,不同意见应当被明确指出。出现政府对咨询建议的紧急需求时,CST独立主席可以代表CST开展工作。

(三)CST分组工作  

CST自行决定最佳的工作方式,但通常情况下,CST的工作是分组进行的。在选择分组时,CST应当确保小组成员的专业与所讨论议题吻合,同时成员也不存在对该议题先入为主的鲜明观点。在成立工作小组时,独立主席通过与秘书处协商,决定小组组长。

针对议题的需要,工作小组可以选择具备议题所需专业知识的个人或小组加入。这些个人或小组不属于CST成员,但在固定期限内可以被工作小组直接任命承担某项具体角色,也可以通过秘书处传达建议。基于其临时、外部成员身份,这些个人或小组不需要遵循政府人事办公室的公职人员任命指南。

(四)CST信息发布安排  

CST的信息发布安排应当遵循《信息自由法案2000》第19章。该安排包括:

1. 信息公开作为CST一项应然的任务;

2. 信息应当如何发布;

3. 信息获取是免费或付费。


CST信息发布由秘书处进行日常管理。

CST的网站是日常更新CST信息和工作的主要渠道。同时,应公众要求,纸质报告、议程等也向公众提供。

五、经费


总体上,英国政府科学办公室在2017-18年共花费450万英镑,其中340万英镑是行政成本,110万英镑是项目支出。在340万英镑的行政支出中,GCSA支出40万英镑,Public Service Innovation 花费70万,Sustainable Economy花费140万,Science and Security 花费90万。

相较于往年,GCSA的低支出是因为全职GCSA的缺失,而从2015年开始项目经费的持续低支出则是因为政府提高专家科学咨询效率的成果。

CST预算安排由独立主席通过与秘书处的协商决定。经费由CST秘书处管理,负责处理成员差旅费报销事项。

六、附论与总结


(一)对政府内部科学咨询机制独立性的质疑  

英国已经发展出了一套政府体制内的科学咨询机制,并且试图以去政治化的方式保证内部咨询建议的独立性,但是对此的质疑声并非没有。

2009年时任政府药品滥用咨询委员会(Advisory Council on the Misuse of Drugs, ACMD)主席的Professor David Nutt被要求辞职,原因是他在一篇公开发表的论文中声称酒精和烟草要比一些药品的危害性更大。而这一学术观点与政府所大力宣传的禁止药品滥用的主张不符。

Professor Nutt认为这一事件完全是科学研究的政治化所导致的。该事件也引发了公民社会组织与科学界对于政府科学顾问独立性的担忧。科学界因此发起了对科学咨询体系的独立性以及咨询意见如何被政府对待的讨论,最终制定了三大原则:学术自由、独立运作和对建议的合适考虑,传达至英国政府。

2010年3月24日,英国政府出台了官方的《政府科学建议的原则》(“Principles of Science Advice to Government”)(附件5-2)。该原则规定了三大基本原则:清晰的角色与责任、独立性、透明性与公开性。其中“透明性与公开性”原则涉及到了对建议程序和政府如何对待科学建议的要求:

1. 科学建议必须以公开方式提出,除非有压倒性的理由不公开,如国家安全或便利犯罪;

2. 任何要求独立顾问签署不披露协议的,如为了国家安全考虑,必须经过公开说明和常规审核;

3. 独立咨询意见的发表时间由咨询机构决定,但是在之前应当与政府协商;

4. 政府不应当歧视独立顾问的建议,也不应当在发表之前批评或者拒绝;

5. 政府发表针对建议的回复的时间应当足够对建议进行了适当的考虑;

6. 政府应当公开解释决策的理由,尤其是当决策与科学证据相悖,应当精确地再现证据;

7. 如果政府决定不采纳科学咨询委员会的建议,相关的部长应当在最终决定作出前与委员会主席进行常规讨论,尤其在关涉重大公共利益的问题上;

(二)体制外的科学咨询  

相比与美国更加规范化的确立各类国家科学会的提供政府政策咨询的法律地位和义务,英国体制外科学与高知社团的科学咨询力量未得到规范化的、充分的利用。但是,一些科学学会,如英国皇家学会,也提供科学咨询支持。

英国皇家学会成立于1660年11月,是目前连续存在时间最长的国家科学院。学会提供咨询职能可追溯到1663年为国王查理二世提供的英国森林报告。

二战后特别是1960年以来,学会逐渐重视科技咨询。1977年新设主管科技咨询的副执行秘书,1985年设立政策研究部(2008年更名为科技政策中心)。

英国皇家学会以理事会(Council)领导各常务委员会(Standing Committee)和工作组(Group)模式开展工作,现有46个常设委员会和8个工作组,科技政策专家委员会(Science Policy Expert Advisory Committee)作为英国皇家学会46个常务委员会之一,现有17名委员,为英国政府、欧盟以及一些国际组织提供科学咨询。

英国政府也意识到外部科学咨询力量的重要性。GCSA’s Guidelines指出,社会机构的潜在网络,如高知社团,在政府部门寻求科学咨询时不应当被低估。政府内部咨询机构的良好运转也依赖于向体制外专家寻求独立的科学咨询意见。

2006年的下议院科学与技术委员会对政府科学咨询体系的评估报告显示,社会科学团体认为他们的资源并没有得到政府充分的利用,相反,政府咨询呈现出了向私人咨询公司购买咨询服务的实践倾向。

而来自科学团体和政府部门的受访者均认为这一倾向是不合适的,但同时由于政府精简提效,导致政府有向外部机构寻求科学咨询的需求。

有人提出,向私人机构购买咨询服务难以保障政府能够形成正确的问题、雇佣合适的专家或者理解答案;另一方面,好的科学研究需要具备充分的背景知识和资源、精密的操作方法、专业知识和经验,而私人咨询公司并不具备这些,从而导致咨询的质量难以保障。

因而,开放政府内科学咨询体系,形成政府内部机制与科学社团之间的协作是发展的方向。也侧面反映类似CST的咨询机制是有意义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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